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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确定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

湘医保发〔2023〕42号
2023-08-31

关于确定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

关于确定 2023 年 度 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

湘医保发〔 2023 〕42 号

各市州、县市区医疗保障局、财政局,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、县市区税务局,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,省医疗生育保险 服务 中心:

经研究,确定 2023 年度 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 6284 元,月缴费 基数的上限 为 18852 元,下限为 3770 元。

本通知从 2023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,有效期一年。

湖南省医疗保障局

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

湖南省财政厅

20 2 3 年 8 月31 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(2023年8月31日印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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